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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慧监所监室管理、电化教育系统设计及解决方案

发布日期:2026/3/13

智慧监所融合系统

设计方案

第一章 设计概述

1.1.   建设背景

本次建设项目参照《看守所技术建设规范》公监管[1402]14号文、《看守所监控系统建设规范》公监管[1409]169号建设规范及省公安厅等有关规定和要求,充分依托公安网和警务综合平台,贯彻“科技强警”战略和五化建设要求,并结合实际需求,将监所技术系统、监管信息系统、综合设施管理系统进行系统整合,建立统一的监管智能管理平台,服务于监所的管理与安全,本次智慧监所方案设计,在智慧监所需求的基础上,结合目前的先进技术和先进产品的应用,充分考虑到技术应用在将来的一段时间内要保持一定的超前性和先进性。

公安监管场所是对被监管人员和重大犯罪嫌疑分子进行临时羁押的场所,是羁押依法被逮捕、刑事拘留的犯罪嫌疑人的机关。近年来,针对监管场所羁押量大、警力少、被监管人员成份复杂、管理难度大,信息化程度不高的现状。各级公安监管部门积极顺应信息化发展大势,持续推进信息化建设和应用,有力加强了监管场所安全防范力度、保障了刑事诉讼和行政执法活动顺利进行、提高了保障被监管人员合法权益的能力和水平。

1.2.   建设目标

建设目标---将建设成为一个集智能化技术应用和智能化信息化应用的先进所。争创公安部一级看守所,成为XX省公安监管的一面旗帜。

项目建设将以业务应用为目标,以计算机网络系统应用为基础,深度融合技防系统、业务系统,实现整个监所的网络互联互通、信息资源共享、标准规范统一、业务功能完备的监所信息化体系,全面提高监所信息资源综合开发利用水平,形成全员应用、资源共享的信息化工作格局。

“智慧监所”建设将增强各岗位协调合作,降低工作难度,实现多领域、多种资源的统一协调调度,实现信息查询、关联查询、全文检索、可视化分析、线索挖掘、应急处置、警情联动等,确保危机事件处理的及时性和联动性。

同时,通过信息服务平台,汇聚监所执法信息系统数据、违法罪犯人员数据、民警队伍数据、设备数据、安防数据等组成统一的数据服务平台,并协调相关单位的数据,努力形成纵向贯通、横向集成、互联互通、高度共享的信息化应用框架。

智慧监所项目的总体设计以“功能第一、实用为主、兼顾美观”的原则, 充分论证其技术先进性和经济合理性,以业务完善为基础,力求功能齐全,技术规范, 安全可靠,方便日后维护和管理,同时也考虑到日后发展扩充。

在选材方面、投资方面根据功能及设备要求区别对待,做到投资有重点,建设有侧重,确保系统的安全运行。

为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进政法工作智能化建设的指示精神

落实公安部党委实施大数据战略、建设智慧警务的部署要求,以科技信息技术推进公安监管工作的创新发展,促进公安监管部门更好地履行确保监管安全、服务诉讼和公安工作大局、保障被监管人员合法权益职能,现就推进智慧监管建设提出以下意见:

一、深刻领会推进智慧监管建设的重要意义

近年来,公安监管工作持续向好,安全保障能力稳步提升,服务大局水平日益提高,被监管人员合法权益保障职能充分体现。但是,受国际国内各种因素影响,公安监管工作仍然面临严峻形势:监所押量长期高位运行,警力不足的现状难以改变,被监管人员成分复杂监管难度大,社会舆论广泛关注。在这种形势下,公安监管工作还存在许多不适应的地方:突发事件处置水平逐步提高但防患未然的理念没有牢固树立,对被监管人员动态信息实施有效管控的能力不强;基础工作加强但各自为战现象较为普遍,缺乏岗位联动,有限警力难以形成合力,放大了押量大警力少的矛盾;信息技术开始推广应用但普遍着眼于具体问题,缺乏统筹规划和系统设计,重复建设问题突出。推进智慧监管建设是顺应互联网时代要求,解决上述突出问题,实现信息全面感知、风险精准评估、业务智能辅助的有效载体,是推动勤务模式转型升级、提升驾驭复杂监管形势能力的重要手段,对于保证监管安全,提高工作效率,更好地履行法定职责具有重要意义。

二、正确把握推进智慧监管建设的总体要求和原则

推进智慧监管建设要以防控监所安全风险、规范民警执法行为、服务公安中心工作、科学有效业务指导为核心目标,坚持职责引领,紧紧围绕公安监管场所基本职能,优先满足保证安全的首要需求,同时兼顾其他业务需求;坚持问题导向,针对公安监管工作中的难点问题,应用科技信息化手段,务求取得实效;坚持统筹规划,自上而下开展工作,省级和地市级公安监管业务指导部门要在本意见指导下,遵循《智慧监管建设指南》技术要求,制定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和方法路径,有计划、分步骤推进建设应用。

三、紧紧抓住推进智慧监管建设的重点工作

运用科技信息技术,最大限度预防自杀脱逃。依托监所实战平台,开发简便易用应用工具,及时自动提醒管教民警按照监所执法细则要求,在被监管人员新入所、律师家属会见、诉讼阶段变化等容易引发情绪波动的时间节点开展谈话教育,通过应用移动警务、人工智能技术,提高工作效率,提升谈话质量,掌握被监管人员思想动态并有效干预,及时疏导可能导致自杀的不良情绪,排除自杀危险。应用智能监控和监室安全警戒防上吊系统,自动发现并快速发出超高、单人滞留和危险区域滞留预警,杜绝被监管人员攀高、单人滞留和危险区域长时间滞留。应用监室智能终端和人体生物特征识别加强对监室值班人员的督促管理,促进被监管人员值班制度的落实,防止单人值班或者无人值班给被监管人员留下自杀空间。

规范现金管理。以“互联网+”突破被监管人员现金管理瓶颈,省级监管业务指导部门建立服务平台,利用“边界安全接入平台”打通寄送现金数据和被监管人员信息数据交互通道,方便被监管人员家属通过微信、支付宝、银联等方式寄送现金。监所通过智能终端实现被监管人员在线购物消费自动电子记账,实现消费情况对被监管人员家属公开,既保障被监管人员合法权益,又有效防止发生民警违法违纪行为。

推动数据共享,实现业务高效衔接。省级公安监管业务指导部门要运用平等交换办法,打通与公安机关其他警种、检察院、法院、司法行政部门数据交互通道。在公安机关内部,实现与侦查、出入境管理、国际合作等部门相关业务自动流转,将被监管人员涉案基本情况、律师会见告知、执行驱逐出境、羁押外国人情况等信息实时推送,方便告知和查询。依托政法网,利用跨部门数据交换平台,建立与检察院、法院、司法行政部门数据对接通道,及时获取判决信息,实现换押和羁押期限变更通知、减刑假释材料提交、交付执行衔接等网上进行。

支撑协助破案,提高打击犯罪效能。进一步规范被监管人员信息采集数据项,全面采集被监管人员生物特征信息,完善送钱送物和来所会见的被监管人员关系人信息采集。通过数据快速批量比对技术,实现被监管人员信息及其关系人信息与人口信息库、在逃人员信息库、吸毒人员信息库的实时比对,探索人脸、指纹、虹膜等人体生物特征比对,为追逃提供信息化支撑。建立健全情报信息和线索的信息化流转机制,实现情报信息和线索的实时转递、有效反馈、准确统计,提高打击违法犯罪的效能。

四、多措并举确保智慧监管建设的顺利进行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公安监管业务部门要深刻认识推进智慧监管建设对于提高工作能力和水平的重要意义,紧紧抓住公安大数据战略、智慧警务建设的有利时机,将智慧监管建设纳入其中同步开展。推进智慧监管建设是今后三年的核心工作,是带动一切工作开展的有效载体,各级公安监管部门一把手要切实承担责任,成立专门工作组,指定业务能力强的领导具体负责,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此项工作顺利进行。

(二)统筹规划,制定工作方案。各级公安监管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实施步骤、阶段性目标和具体责任人,确保工作有序进行。各地在制定实施方案时,要吃透本意见的指导思想和具体内容,紧紧围绕建设以提高安全防范能力为核心的智慧防控体系,兼顾其他内容,有计划、分步骤实施。

(三)积极协调,努力争取支持。各级公安监管部门要积极、主动与本级科技信息部门和警务保障部门协调,通过立项争取基础网络、计算存储、信息安全等方面的技术支持以及建设、运维资金支持,同时在推进智慧监管建设过程中保持沟通,防止单打独斗,避免偏离公安大数据战略、智慧警务建设轨道。

(四)强化指导,精心组织实施。各级公安监管部门要注重培树典型,用典型引导和推动工作。省、市两级公安监管部门要结合监所实际工作情况和现有保障条件,分别确定示范单位,加强指导,特别要防止只关注具体问题而忽视整体建设、只见树木不见森林的片面做法,以构建智慧防控体系为核心,带动其他体系建设。公安部将推出一批示范单位,促进整体工作开展。

(五)充分利旧,推进系统整合。推进智慧监管建设不是推倒原有系统平台重新建设,而是升级、完善、整合原有的监所管理信息系统和安防系统,建设资源整合、上下联通的公安监所管理综合信息系统和公安监所实战平台。部、省、市三级公安监管业务指导部门要将监所基础信息数据、被监管人员信息数据和网上检查督导电子档案数据整合到本级公安监所管理综合信息系统,实现业务指导“一系统”处理。省级和地市级公安监管业务指导部门要确保将被监管人员信息实时、准确、完整下发到监所本地被监管人员信息数据库,公安监所将被监管人员信息数据和安防数据整合到实战平台,实现执法管理“一平台”运行。

智慧监所建设严格根据以上公安部监所管理局智慧监管建设指南的要求进行建设完成。  

公安监管部门作为公安机关的重要组成部分,依法承担着对各类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犯、违法人员、吸毒人员等进行警戒看管、执行刑罚、行政处罚、教育矫治、强制戒毒的任务。它是国家打击犯罪的重要阵地,它的安全关系着社会的稳定。而随着时代的进步,信息化的发展,对于监管场所的信息化建设自然成为新时期做好监管工作的重要方面。

推进智慧监管建设是顺应互联网时代要求,是严格遵守公安部监所管理局智慧监管建设要求,建立以强化监所安全保障为核心的智慧防控体系,建设监所实战平台,实现动态信息主导勤务。充分利旧,推进系统整合,推动数据共享,实现业务高效衔接,运用科技信息技术,最大限度预防自杀脱逃。通过此次升级改造后全面达到高度安全防范要求,实现信息全面感知、风险精准评估、业务智能辅助的有效载体,是推动勤务模式转型升级、提升驾驭复杂监管形势能力的重要手段,对于保证监管安全,更好地履行法定职责具有重要意义。

1.3.   建设原则

智慧监所设计,充分体现了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的特点。本方案按照以下设计原则进行:

1)先进性原则:

采用成熟、主流的技术构建系统,充分兼顾需求和技术的发展,充分考虑与其他系统的连接,建设可扩展的开放系统,注重系统的数字化和网络化程度。

2)可靠性原则:

采用专用硬件设备,保证7×11小时不间断工作。中心集中管理系统采用国际流行技术和架构进行设计,采用诸多故障处理机制、容错机制、备份机制,以及结构化、分布式的结构提高系统的可靠性。

3)高性能原则:

该系统要求具有很高的处理性能。中心系统集中管理最大支持10000路以上设备的接入。

4)可扩展性原则:

系统采用模块化设计,分布式架构,保证新功能、模块添加的方便。系统采用标准化接口、协议及流媒体技术,在系统设计时充分考虑到将来系统扩充的可行性,系统中预留了为后期进行扩展的大量接口。

5)经济性原则:

在满足用户需求、保证系统功能完善、先进、可靠的基础上,通过利用分布式网络系统的远程控制管理功能,尽量降低系统的成本和运行、维护费用。

6)易用性原则:

系统功能强大、界面友好、软件设计人性化,易于被普通用户掌握、操作和使用。

7)易维护性原则:

系统基本上可以处于免维护工作状态,且人工维护可在远程操作,维护简单,易于管理。

8)安全保密原则:

严格执行国家和公安机关有关的安全保密规定。

9) 设备选型原则 :

(1)、选用在国际、国内业界有口碑的、有数十年历史的、有研究成果的、产品 性价比高、可靠性高、售后服务好、业绩良好的企业的产品; 特别要避免选 用购买了假的国外产品;也要避免选用似乎很有名,实则名过其实的产品,或者专为中国造的低劣产品;

(2)、选用同类产品中技术最成熟、性能先进、使用可靠的产品型号,以保证器 材和系统的先进性、成熟性。

(3)、选用高度智能化、高技术含量的产品,建立系统开放式的架构以标准化 和模块化为设计要求,既便于系统的管理和维护使用,又可保持系统较长时间 的先进性。

10)总体规划、分步实施

监所信息化建设是一项长期的系统工程,为确保建设的有序、规范,在实际工作中必须做好统筹规划。按基层基础工作发展要求,组织制定系统的总体规划,设计总体框架,确定总体目标与主要任务,制定项目实施总体方案和详细设计,形成统一的标准体系,并具体组织项目的实施。

11)整合资源、保护投资

系统的实施要在形成系统整体解决方案的基础上,整合现有的网络资源、系统资源和数据资源,充分利用共享资源库,大数据平台的建设。在系统建设过程中,要注重系统之间的关系,整合数据流和业务流,切实保障系统之间的信息资源共享,避免重复建设,逐步消除“信息孤岛”,最大程度发挥现有各类资源的效益,保护已有的投资。

12)边建边用、注重实效

边建边用,以用促建的原则就是要求本系统的实施必须注重系统建设的应用效果,坚持以“用”为核心,建设一片,应用一片,成熟一片,通过应用拉动对系统建设和数据库建设的需求,以需求推动应用的扩大。从需求上找切入点,从应用效益和现实情况出发确定近期和长期的重点建设内容。

1.4.   建设标准

系统设计和建设主要依据现行国家、行业和地方的标准规范、政府和管理部门的法律和管理条例进行设计。如有最新规范标准按最新规范标准执行:

(1) 公安部监所管理局《关于推进智慧监管建设的指导意见》和《智慧监管建

(2) 设技术指南》的通知(公监管〔2018〕209号)

(3) 公监管〔2019〕78号《关于进一步加强看守所安全工作的指导意见》

(4) 公监管〔2019〕80号《公安监所安全“铁桶工程”建设工作方案》

(5) 公安部监管局、武警司令部联合印发《关于加强看守所安全工作的指导意

(6) 见》公监管【2015】27号

(7) 2015年11月,公安部监所管理局下发《关于开展所外就医防脱逃系统试

(8) 用工作的通知》

(9) 《看守所技术建设规范》(公监管[2002]160号)

(10)     《公安监管场所监控系统建设规范》公监管〔2015〕73号

(11)     GA 1033-2013《公安监管场所装备建设和保障规范》

(12)     GB/T 28181-2016 《公共安全视频监控联网系统信息传输、交换、控制技术要求 》

(13)     GA/T367-2001《视频安防监控系统技术要求》

(14)     GB50395-2007《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工程设计规范》

(15)     GA/T 1407-2017《公安监管场所民警巡视管理系统》

(16)     GA 1209-2016《公安监管场所监区门禁系统》

(17)     GB 50396-2007《出入口控制系统工程设计规范》

(18)     GB 25287-2010《周界防范高压电网装置》

(19)     GA/T 1217-2015《光纤振动入侵探测器技术要求》

(20)     GA/T 882-2010《数字化审讯(讯问)记录系统技术要求》

(21)     GB 12899-1991《手持式金属探测器技术条件》

(22)     GB 50348-2004《安全防范工程技术规范》

(23)     JGJ/T16-92《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

(24)     GB 50057-2010《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

(25)     GB50343-2012《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防雷技术规范》

(26)     GA/T670-2006《安全防范系统雷电浪涌防护技术要求》

(27)     GB14050—2016《系统接地的形式及安全技术要求》

(28)     GB50174-2018《数据中心设计规范》

(29)     GB 50052-2009《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

(30)     GB 50311-2007《综合布线系统工程设计规范》

(31)     GB/T50311-2000《建筑与建筑群综合布线工程系统设计规范》

(32)     ANSI/TIA TSB-72《集中式光纤布线指导原则》

(33)     GB/T15381-94《会议系统及其音频性能要求》

(34)     GB/T4959《厅堂扩声特性测量方法》

(35)     GB50526-2010《公共广播系统工程技术规范》

第二章 项目总体设计

2.1.   项目总体设计理念

借多年监所行业经验和安防技术创新,结合当下生物识别技术、物联网技术、视频智能分析等技术手段,着眼于管·防两方面,将安防综合应用、警务督导应用、可视化应急指挥应用、智能运维管理应用深度整合,积极推动监所安防信息化水平,全面掌控监所安全,打造新时代背景下“智慧型平安监所”,实现“向科技要警力,向科技要效率,向科技要安全”宏伟建设目标。

横向集成理念

融合公安监管场所常用安防子系统,譬如全方位监控、应急警报、门禁管理、周界控制、民警巡视管理、被监管人员报告等系统,实现各子系统间资源共享和信息交互,为应急事件处理提供联动机制策略。

报警联动:预设联动机制,达到一点报警多点联动效果。

纵向贯通理念

采用“监管总队-监管支队-监管场所”三级联网构架,通过平台级联、实现资源的上下级共享,加强对各个监管场监管力度,当发生应急警报事件时,上级部门掌握第一手现场资料,以便制定应急处置预案。

警务督导:利用电子化业务流程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加强民警日常工作管理和执法过程监督、量化考核民警工作;实现责任明确化、业务流程化、统计精细化,努力打造正规化民警队伍。

综合管理的理念

智能分析:利用视频智能分析技术实现离岗检测、打架斗殴、攀高检测、起身检测等分析应用;“防患于未然”,改变传统安防系统事后取证尴尬境地。

人员管理:通过对接被监管人员信息库、警察信息库;对被监管人员实现等级化管理,人员风险评估;对民警实现人员出入监区的管理、人员分布管理、值班管理、交接班管理等。

预警研判:通过历史报警数据统计,分析报警发展趋势、何时高危、何处高危、规章制度落实情况,实现上层数据挖掘,以图形方式直观展现。

技术创新的理念

综合利用物联网技术,生物识别技术(指纹、人脸识别、掌静脉、虹膜技术)、图像视频技术;全时段、全天候、全场景保障监管场所的安全。

2.2.   项目业务架构

业务架构关注监所业务及其流程,根据监管业务和组织层级间的业务决策、业务管理和业务操作分成监管总队、监管支队、监所三个职能分类效力范围及上下级关系.

业务决策层级:从监管总队的视角,梳理该层级关注的监管警种整体战略或重点业务领域的规划决策类工作。

业务管理层级:以监管总队业务指导部门和监所领导的角度,梳理该层级关注的业务管理类工作。

业务操作层级:以各类业务的具体操作执行人的视角,梳理监所各类业务中的具体工作内容

业务主题依据安全类、执法类、勤务类、决策类、服务类五个维度进行分析,按照最科学合理、最规范高效的原则,重新进行业务规划。

安全类:包括出入所安全检查、监室违禁品检查、重点人员管控、安防监控、应急响应、隐患排查等方面的业务活动;

执法类:被监管人员收押与移送、谈话教育、巡视与监控、被监管人员一日生活作息安排等业务活动;

勤务类:包括医务保障、警用装备管理、技术系统维护、后勤管理、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的业务活动;

决策类:包括指挥调度、风险评估等方面的业务活动;

服务类:警务公开、申诉控告检举、被监管人员法律援助、家属会见、律师会见、检察监督、司法对接等方面的业务活动。

2.3.   项目应用架构

应用架构起到了统一规划、承上启下的作用,向上承接业务模式和发展方向,向下规划和指导各个应用模块的定位和功能。应用架构涉及应用前端层、应用服务层和应用门户层三个层面。

应用前端层包括面向民警的PC终端和移动办公类;面向被监管人员的监室交互终端类;面向“物”的自动传感采集类;

应用服务层从数据、信息、知识到智慧的实现路径。应用主题可划分为智慧安防类、智慧执法类、智慧勤务类、智慧决策类,智慧服务类;

应用门户层,包括针对业务决策、业务管理、业务操作和对外服务的应用架构,主要以统一门户、角色、权限管理。

2.4.   项目数据架构

数据架构主要由信息资源目录、数据架构、数据管理、数据标准与规范等几个部分组成。

 

(1)数据资源目录

对信息资源进行梳理,并形成便于获取相关信息资源的目录体系。通过该目录体系实现业务、服务与数据的全面融合。

(2)数据架构

数据分类:基于业务主体和信息表示分类进行数据划分。

数据逻辑分布:对顶层设计数据库逻辑上划分为数据源、基础信息库、整合信息库、分析型数据库等。

数据建模:针对基础信息库、整合信息库、分析型信息库进行概念模型、逻辑模型、物理模型等建模设计。

数据交换与共享:对顶层设计数据迁移流程,数据共享交换机制,数据共享交换内容、数据共享采用交换技术等进行设计。

(3)数据管理

保障顶层设计稳定、高效运转的数据管理体系,主要包括数据生命周期管理、元数据管理,数据质量管理,数据安全管理。

(4)数据标准与规范

对顶层设计涉及的数据以及数据在应用、交换、管理过程中的数据项、数据属性、数据交换与共享接口等进行定义,为数据的传输交换、数据的应用服务以及数据的管理提供支持。

2.5.   项目技术架构

智慧监所的技术架构设计采用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以及SOA组件模型,包括应用层、数据服务层、基础支撑层、物联感知层,以及两大体系:标准规范体系、安全及运维保障体系。

感知层:通过视频监控、传感识别以及其他物联网设备实现前端感知数据的融合接入采集;

基础支撑层:提供中间件接入、存储服务、视频结构化、智能分析等服务;

数据服务层:在大数据平台服务的基础上,数据生产库、数据交换库、数据归档库、数据质量管理库、半结构化非结构化数据文件库、信息资源目录库等

应用层:主要依托智慧监管/智慧监所平台上的业务决策类服务、政务公开类服务、业务管理类服务等,包括安防类、勤务类、执法类、服务类、决策类应用。

安全及运维保障体系:从物理安全、网络安全、系统安全、虚拟化安全、数据安全、安全管理、安全法规等几个层面,确保提供安全的云环境,并符合相关安全法规和最佳实践。从设备运维、基础设施运维、数据运维、安全运维、应用运维等方面全方位地构建运维保障体系,制定规范的运维服务流程和标准,保障系统的长期稳定有效运行。

标准规范体系:构建信息化标准化管理体制、工作程序以及相关标准制。

2.6. 项目网络规划

智慧监所网络以计算机网络系统应用为基础,对监所各种技防系统、业务系统进行深度融合,将监所各种技防系统、业务系统整合到统一的平台上,并根据监所实战需要,建立起智慧监室应用、自助办案提讯、监所智慧指挥调度中心、移动警务应用等智能化实战应用系统。

同时,依托托公安网,通过数据接口服务实现与市局监管总队统一建设的违法犯罪人员信息系统的互联互通、信息共享。

2.7.   接口服务与对接建设

智慧监管平台的建设需由各类安防子系统、业务子系统,数据服务,业务应用共同组成,需要对原有系统开发接口服务,并实现数据高度共享与业务整合,智慧监管平台接口服务对接建设是在支撑服务层上最重要的系统体现。

智慧监管平台接口服务与各系统实现信息对接的建设工作主要有:

1)  监室智能信息交互终端对接

智慧监管平台实现与信息交互终端的业务信息进行对接,作为监室室内安装的软硬件应用系统,对接后,实现监仓一体机的设备信息、运行状态、点名数据、消费数据、预约数据、通知公告、值班值更、教育信息、沟通信息等信息接入,实现在智慧监管平台上统一管控。

2)  监室智能信息管理终端对接

实现与原有仓外屏管理系统的数据对接,实现设备信息、运行状态、监室概况、巡诊数据、巡视数据、出入数据、警情数据、沟通信息的信息接入。

3)  门禁管理系统对接

与门禁管理系统对接,开发相关管理模块,并与其他相关应用功能实现统筹,在实战平台进行展示。

4)  应急报警系统对接

与报警系统进行对接,并实现相关功能管理,对接数据包括设备信息、点位信息、报警信息、设备状态信息等。

5)  音视频监控平台对接

与音视频监控平台进行数据对接,数据对接后实现相关音视频监控功能,如视频查看,联动控制,报警信息展示,轮巡,录像查看等。主要对接数据包括:设备信息、点位信息、报警信息、设备状态信息、控制协议等。

6)  被监管人员报告系统对接

与报告系统实现数据对接,并实现相关对讲功能。主要对接数据包括设备信息、点位信息、报警信息、设备状态信息、控制协议等。

7)  其他子系统对接

与监所其他子系统对接,实现数据在实战平台实时展示,并视频联动,主要考虑SDK对接。

2.8.  系统组成

 “智慧监所”设计方案,智慧监所系统包括以下子系统:

xxx看守所

序号

各子系统

备注

1

公安智慧监所实战平台

必选

2

智能谈话教育系统

 

3

音频智能融合系统

必选

4

智慧监室管理系统

必选

5

AB门管控系统

 

6

被监管人员防误放系统

 

7

访客管理系统

 

8

监管微服务系统(现金寄送平台)

 

9

公安监管移动警务系统

 

10

民警巡视管理系统

 

11

电化教育系统

必选

12

自助服务系统

 

13

警务公开系统

 

14

监所电子水牌系统

 

 

 

第三章 智慧监所系统说明

3.1.  公安智慧监管实战平台

智慧监所实战平台是智慧监所建设的核心系统,通过系统集成、信息融合、大数据分析、数据图形化、电子地图等技术方式,将监所内分散建设、功能单一的各类信息应用、技术防范系统进行有机整合,建立操作简便、展示直观和运行高效的监所实战信息化应用平台,实现监所安全管理和执法勤务的信息化、规范化、精细化和智能化运转。

通过智慧监所实战平台的建设,建立数据汇聚标准,实时采集各系统数据形成监所数据汇聚节点,面向监所各系统提供统一的数据接口服务、实时消息服务,同时对监所各种信息应用系统、技防系统进行整合,实现信息共享,业务融合。根据监所业务需要,应用大数据、人工智能技术,建立智慧监所数据分析研判模型,对监所数据进行分析、研判,识别安全风险,优化业务流程,指导监所勤务模式升级。同时,建立与市局监管总队智慧监管平台的数据交换机制,实现监管总队智慧监管平台与各监所智慧监所实战平台互联互通。

3.1.1.     基础服务对接

基础服务包括以下服务:

数据汇集服务:用于实时采集、接收监所各业务应用系统、技防系统生成的全种类数据并汇集至监所数据汇聚节点。

数据接口服务:用于根据授权为监所各业务系统、技防系统提供数据服务,供各系统根据实际业务需要获取授权访问的相关数据。需要外部数据资源支持的可向总队智慧监管平台转发数据接口服务请求,通过总队统一的对外接口服务获取相关信息。

数据推送服务:根据业务规则要求,主动向监所各岗位民警、各业务系统、技防系统推送数据和任务。

实时消息服务:用于实现智慧监所实战平台以及各业务系统,技防系统间的消息发送服务,实现各岗位、各系统间的协同,支持消息路由、消息转发规则配置。支持与总队智慧监管平台间的消息互联互通。

数据交换服务:用于将本所智慧监所数据库的数据上传至总队智慧监管平台,并可接收总队智慧监管平台下发的数据。

数据资源管理:建立、维护监所数据资源目录,统一规范数据交换标准,配置各业务子系统、技防系统信息资源访问权限和接口方式。

3.1.2.     安防集成联动

安防集成平台软件提供通用的接入方式,保证第三方系统接入。

接口管理功能:系统接口能够通过多种接口方式接入,如:485总线方式、RS-232接入方式、TCP/IP方式、开关量获取等。能够对所有安防子系统的设备厂商、设备类型、设备名称、设备型号等信息进行管理,同时对设备接口的配置信息进行管理。具有配置检测功能。对已经完成配置的子系统,能够主动请求和被动的监听安防系统事件,能够实时显示各系统的事件信息变化情况、变化时间及分发或转发的目的地。对分发或转发失败的信息进行日志记录,能够做到信息可追溯。

报警联动:平台可接收前端采集设备上报的警情数据,并显示在电子地图上,可快速联动到相关的监控点。

视频联动:平台对视频摄像机可快速定位、用户可定义摄像机健康状态巡检的间隔时间,当检测到摄像机图像丢失、或者被遮挡等情况时发出报警。通过鼠标点击地图上的监控点将快速打开视频监控列表,所有相关的监控点都将被列在监控列表中。

3.1.3.     监所动态分析

3.1.3.1.  所情动态

用于实时查看本监所当前被监管人员动态数据,包括当前押量、多次羁押人员数量、留所服刑人员数量、入/出所人员数量、出所就医及其他临时出所人员数量、提讯/会见人员情况、被监管人员违规情况等。

可以查看上述各种人员动态详细列表信息及指定被监管人员详情信息。查看指定被监管人员详细信息时可查看其本市范围内的羁押历史记录。可自动关联查看监舍或提讯室、会见室等关联位置的相关视频图像。

3.1.3.2.  押期监督

用于实时查看本监所被监管人员羁押期限到期情况,包括超期羁押人员数量、最近一次催办时间、留所服刑超期人员数量等。可以查看上述各种人员动态详细列表信息及指定被监管人员详情信息,可自动关联查看监舍等关联位置的相关视频图像。

3.1.3.3.  重点人员

用于实时查看本监所重点管控人员情况,包括各级风险人员、死刑犯、重病号、涉恐、涉黑、涉疆、敏感案件人员、严管人员、使用戒具人员、禁闭人员、单独关押人员等各类重点管控人员数量。

可以查看上述各种人员动态详细列表信息及指定被监管人员详情信息,可自动关联查看监舍等关联位置的相关视频图像。

3.1.3.4.  违规情况

用于实时查看本监所发生的各类违规情况分类统计信息。可查看违规记录列表及详情,可查看违规人员详情等。可自动关联回放违规时间、地点对应的相关视频图像。

3.1.3.5.  监所数据预警

智慧监所实战平台将分析监所日常工作开展过程中产生的业务数据,针对监所执法规范化、管理精细化等要求,对数据进行分析并产生预警项,并以消息方式推送至相关民警。

3.1.4.     监所风险管理

3.1.4.1.  监所风险概览

通过与违法犯罪人员信息系统进行数据通联,采集监所日常管理工作中的各类监室违规情况、督导情况、风险人员数量及与民警数量比值、被监管人员数量及与民警数量比值等情况等风险因素情况,通过直观的图表方式进行展现,并利于三色进行有效区分,使民警可以直观的获得监所风险信息。

3.1.4.2.  监所风险趋势

系统根据监所运行过程中采集的风险信息进行运算,获得监所运行风险指数,并按日期刻度形成监所运行风险指数曲线,从而使得监所能够通过该工具分析监所风险指数变化趋势,为监所开展预判性工作提供技术支持。

3.1.4.3.  被监管人员风险评估

本功能用于展示监所当前被监管人员风险评估情况,可现实监所、监室各级风险人员数量及显示各监室人员风险等级列表,并可查看风险人员管控措施和人员详情。

3.1.4.4.  重大风险人员概览

针对监所重大风险人员信息形成动态概览图表,便于实时掌握被监管人员风险状况。被监管人员动态概览如下图所示:

概览信息包括重大风险人员数量、增长趋势、风险人员占比等。

3.1.4.5.  监所数据分析

智慧监所实战平台将依托监所日常管理产生的数据进行分析,针对案件类别、年龄、文化等变化形势,辅助分析违法犯罪可能的特点特征变化;对监所动态信息进行分析,通过图形、报表形式为民警提供信息展示,提高动态信息分析工作效率。

3.1.4.6.  被监管人员分析

l  历史羁押分析

对被监管人员历史羁押情况进行分析,针对多次被羁押的被监管人员按历史羁押次数进行分类分析,通过图表方式展现被监管人员历史羁押情况、多次羁押人员比例等信息。

平台将聚合显示多次羁押人员历史关押记录,并提供民警调看该人员历史关押期间的风险评估、违规记录等管理信息,便于全面了解被监管人员情况。

l  年龄结构分析

对被监管人员年龄结构进行分析,掌握监管场所各年龄层人员分布、比例情况。

l  文化程度分析

对被监管人员文化程度进行分析,掌握监管场所被监管人员文化程度人员分布、比例情况。

l  户籍地分析

利对被监管人员户籍地进行分析,掌握监管场所被监管人员户籍分布、比例情况。

3.1.4.7.  监所执法分析

l  羁押量分析

根据业务需要对监管场所羁押量进行统计分析,形成押量变化趋势图,完成与往年同期比较,用于掌握押量情况。

l  押量动态分析

针对监管场所押量变化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形成押量变化动态分析图,用于掌握押量变化情况。

l  违规情况分析

针对监管场所发生违规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形成违规情况分类统计饼图,用于掌握违规情况发生情况。

l  谈话教育分析

根据公安部八必谈要求,对监管业务信息系统记录的谈话教育记录进行分析,掌握监管场所谈话教育工作开展情况。筛选未按要求完成谈话教育信息进行分析,形成为谈话数量比例分析图表、平均谈话次数图表。

l  监所超押分析

根据监所设计押量、监所设计押量与实际在押量进行分析,用于掌握监管场所超押动态。

l  所外就医分析

针对监管场所发生所外就医事件进行统计分析,形成所外就医数量柱状图,用于掌握所外就医发生情况。

l  在押数民警比值分析

根据所内被监管人员数量与民警数量进行比值分析,分析监所民警配备情况,用于掌握比值动态。

l  未成年羁押分析

针对监管场所未成年羁押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形成未成年人员羁押情况分析图表,用于掌握所未成年人员羁押情况。

3.1.4.8.  队伍建设分析

l  队伍构成比例分析

针对监管场所民警、协警、工勤人员人数比例进行分析,通过比例饼图及数量柱状图进行展示。

l  队伍学历分析

针对监管场所民警、协警学历进行分类统计,形成分类统计饼图,用于掌握队伍学历构成情况。

l  队伍年龄分析

针对监管场所民警、协警的年龄进行分段统计,形成分类统计饼图及柱状图,用于掌握队伍年龄构成的动态情况,及时进行队伍调整。

l  队伍性别分析

针对监管场所民警、协警性别统计,形成分类统计饼图,用于掌握队伍学历构成情况。

l  队伍工作经验分析

针对监管场所民警、协警在监管部门工作年限进行统计,形成分类统计饼图及柱状图,用于掌握队伍工作经验情况。

l  队伍政治面貌分析

针对监管场所民警、协警的政治面貌进行统计,形成分类统计饼图及柱状图,用于掌握队伍政治面貌情况。

3.1.5.     统一门户

门户是监所日常业务系统大整合,是监管民警统一的工作平台,为民警提供“一站式”服务,推动各岗位的业务协同。根据用户所拥有的角色封装实现操作导航、个性化界面展现、门户辅助工具加载、应用集成和模块加载等功能,并能实现应用导航区、待办显示、数据统计查询以及工具集等一系列内容的综合展现。

3.1.6.     所领导岗

智慧监所实战平台所领导岗位系统自动生成并汇总监所前一天的工作情况,主要包括监所动态信息、审批管理、下发督办任务、民警考核工作、检查日常工作、重要通知等。

3.1.7.     指挥调度(巡控岗)

指挥调度系统应用在监所指挥调度室(总控室或分控室、或称值班室、或称监控室),是实战平台子功能模块,由巡控民警使用。系统通过将视频监控、报警、周界防范、门禁、对讲、会见、巡更及智能视频等系统进行集成,紧密结合监所日常业务管理数据,以GIS地图为导向实现可视化指挥调度、信息资源汇集管理、监所综合预警预测分析、辅助决策、集中监控、警情联动、警情处置、预案管理等指挥功能,达到“科学指挥、快速反应、高效处置”效果。

指挥调度系统首页主要展示监所今日动态系统,如当前关押总量、重点人员、出所未归人员、提讯会见人员、警情统计等相关信息。

 

3.1.7.1.  警情记录

系统针对监所日常管理所产生的警情数据进行实时展示、记录,并显示处理结果,系统后台会针对民警工作提醒处理,监督民警履职工作。

3.1.7.2.  监室人员信息

根据监室分布图可点击显示该监室被监管人员数量、照片及相关犯罪信息,可实时掌握监室被监管人员的动态情况,同时,针对重点风险人员实时监控。

3.1.7.3.  视频框选

系统具有多种视频查看方式,可直接点击摄像机点位或框选多个摄像机进行视频查看,方便巡控民警快捷操作。

3.1.7.4.  违规登记

通过视频(电子)巡查发现违规情况,可直接标记截图并录入违规信息。通过现场人工巡视,可由现场信息管理终端或移动终端(需建设相关设备)录入违规信息并截图、拍照。平台显示违规数据。

3.1.7.5.  轮巡设置

巡控民警可对前端摄像机进行分组设置,并可修改和共享已设分组,分组后可实现多个监控点轮巡预览视频。在设置自动轮巡功能时,参与轮巡的对象可以任意设定,且轮巡间隔时间可由用户自定义。

3.1.7.6.  视频预览

系统可以采用单画面或多画面显示实时视频图像,支持多种画面分割方式同时显示监控点的实时视频,多画面同时预览时可全屏显示,系统中的组织和区域机构可按照多级树形列表方式显示。

3.1.7.7.  其他功能

系统具备多种功能模块管理,针对监所各类技防子系统可充分对接融合,实现信息互联互通,数据共享,警情联动等功能,其他功能包含:电源控制、门禁控制、报警管理、巡更管理、交接班管理、视频联动、系统运维、统计分析等。

3.1.8.     收押岗

包含收押入所、提讯会见、环节变动功能模块。

3.1.9.     管教岗

包含耳目管理、谈话教育模块(注意:人脸识别需要配人脸识别服务、录音需要配录音设备)、三固定表(铺位表、值班表、值日表)、两下监室模块。

 

3.1.10.   医务岗

包含重病号管理、药品管理、巡诊就医、医嘱管理、护理记录、所内就医记录、所外就医、回所确认、病情记录、过渡七天体检模块。

3.1.11.   后勤岗

包含消费管理、账户管理、图书借阅、每周食谱模块。

3.1.12.   综合岗

包含主协管设置、监所排班、重点人员管理、风险评估、集体教育模块。

3.2.   智能谈话教育系统

3.2.1.     系统概述

通过谈话模板、录音录像、身份识别、自动提醒等功能,提醒管教民警按照相关工作要求,在被监管人员新入所、律师家属会见、诉讼阶段变化后等容易引发情绪波动的时间节点开展谈话教育,实时客观了解被监管人员的心理状况和思想动态,并根据谈话内容自动提示对被监管人员心理进行评估,提醒民警适时开展心理咨询,及时疏导可能导致自杀的不良情绪,排除自杀风险。

3.2.2.     方案设计

3.2.2.1.     系统组成

智能谈话教育系统由监所实战平台谈话教育模块、谈话电脑、谈话摄像机、拾音器、手写板组成,具体如图:

3.2.3.     系统功能

人脸识别:可对当前被谈话人员进行身份识别,自动比对身份后调取人员信息;

辅助谈话:系统根据当前被谈话人员是否为新入所、律师家属会见、诉讼阶段变化等阶段,提供有针对性的谈话建议,提醒民警重点谈话;

实时录音:对当前谈话进行实时录音,形成谈话档案并关联被监管人员;

记录查询:可查询以往谈话记录,支持谈话录音播放。

3.3.  音频智能融合系统

3.3.1.     系统概述

音频智能融合系统是智慧监管建设中的重点之一,集成了应急报警(双向可视对讲)、应急广播、音频监控、视频&门禁联动、审讯对讲等多种功能,主要分为四大子系统:

(1) 被监管人员报告系统

(2) 应急广播系统

(3) 审讯对讲系统

(4) 网络录音系统

系统不仅集成了传统广播系统和可视对讲的功能,还特别针对监管项目中的视频监控系统、报警系统、门禁系统等进行了无缝集成。通过标准协议接入视频监控的画面,实现了可视广播。通过设备自己带的I/O输出接口可远程控制门禁、灯光的开关等设备,实现远程操作的集成化应用。

系统的对讲、监听、广播、报警、录音系统采用“多级分控管理、统一指挥”的管理模式,系统具有指挥中心———分控中心———终端三级管理模式。其中指挥中心设置系统一级服务器,各分控中心设置对讲管理主机充当二级管理,一级服务器和二级管理都具备管理所有对讲终端的功能,组建一套多级服务器管理的对讲、监听、广播、报警与网络录音系统,确保任何一台管理的瘫痪或者发生故障都不影响整个系统的运行,包括故障服务器管理的对讲终端。指挥中心、分控中心能对各个设备进行点对点、分区或全部呼叫、广播。系统呼叫、报警、对讲的同时,向其他系统提供联动信号,并与视频监控系统实现联动。具有报警显示、记录、录音等功能。

监管人员在正常工作时,发现被监管人员暴狱、冲监、劫持人质、脱逃、自杀等重大危害监所安全的情况时,需要随时随地向武警值班室及监控中心发出警报。应急报警与视频监控系统、门禁等其他安防系统联动,实时显示警发地点图像,自动通知有关部门和人员;处置同时可以通过全功能终端进行自动广播,或根据制订的联动预案及时准确的控制事态发展。 

应急警报系统还应能通过采用多种技术措施对监区围墙、出入通道门、监房过道门、监房放风场门进行监测、报警、联动功能。对监室内的可能出现的异常声音行为,具备限高报警、分析报警功能。

3.3.2.     方案设计

3.3.2.1.  系统组成

3.3.3.     被监管人员报告系统

3.3.3.1.  系统功能

(1)一键报警与联动

l  当犯人在监舍、医院、生产车间等区域发生暴乱、打架斗殴等紧急情况时,可以通过防爆终端,及时向值班警员求助。

l  当某一监舍有报警或通话时该监舍的三色门灯会显示不同的警示颜色,以便该楼层值班警员快速了解情况并前往处理。

l  遇到袭警紧急情况时,可大声呼喊(袭警、打人)声强报警;也可触发紧急求助报警

(2)智能巡监

(3)智能值守

(4)其他功能

3.3.3.2.  主要设备

主要设备分为几大类:服务器、主机(高级管理主机、二级管理主机)、终端(语音、视频、报警)、功放等辅助设备,按照应用场景进行选型。

3.3.4.     应急广播系统

3.3.4.1.  系统概述

网络广播:支持UDP、TCP、组播三种广播传输协议,能针对不同场景设置不同的广播传输方式。通过广播加强安防教育、宣传安防防范知识,对预测到的不安全因素进行警示,起到防范作用,有效降低危险发生概率;支持多种广播应用,包含

Ø  全区广播:可对音源文件、喊话、外接音源在整个辖区范围内广播。

Ø  分区广播:可对音源文件、喊话在分区内进行广播

Ø  定时广播:根据系统设置广播时间,到时自动播放

Ø  消防广播:当消防报警发生时,播放特殊录制的消防音频文件,且广播自动强切到最大音量。

3.3.4.2.  系统功能

(1) 定时播放广播信息,各种提示铃声,实现无人值守;

(2) 网络播放终端能监听现场环境声音,现场的实时情况在总控机房可监听,方便进行监控寻呼;

(3) 管理者在办公室即可对任意分区、全区进行远程讲话;

(4) 管理者可与各区之间的管理主机实现双向对讲功能;

(5) 每个网络广播分区可同时播放不同音源;

(6) 网络广播主机配置监听音箱,可监听各终端播放内容和音量大小;

(7) 整个广播系统可无人值守定时自动控制系统电源开/关功能,紧急情况下可自动打开系统设备电源;

(8) 整套广播系统实现与消防中心联动

(9) 整套广播系统与视频监控联动

(10)    整套广播系统与报告系统联动

(11)    整套广播系统与门禁系统联动

(12)    用户可以自己制作节目源,可以通过本机录制,亦可从远程控制电脑上复制;

(13)    可实现远程监控、远程诊断和远程软件升级;

(14)    数字化传输,支持服务器与分控直接传输节目文件;

(15)    硬盘采用当前市场主流硬盘容量配置,还可以根据用户需要定制容量,远远满足节目库存储容量。

3.3.5.     审讯对讲系统

3.3.5.1.     系统拓扑

3.3.5.2.     系统需求

可根据需要采用嵌入式金属防暴分机,或蓝牙式审讯对讲分机,实现双向对讲,桌面防止或嵌墙安装,避免传统免提式对讲干扰审讯工作,避免审讯人员与指挥人员的通话被在押人员听到。

其他系统需求如下:

3.3.5.3.     功能要求

功能要求包含具备:蓝牙通讯、双工对讲、监听监视、紧急报警、对讲记录、信息显示功能。

3.3.6.     网络录音系统

3.3.6.1.     系统概述

通过网络录音系统实现音频的可视化,作为视频监控的最佳补充。随着视频监控系统全面向数值化的转变,对音视频同步录音录像提出了更高更严的要求,对声音品质提高提上日程。监控设备在音频方面技术的缺失,导致现实项目中音频建设达不到应用要求。如何让音频与视频同步;如何让音频更长久的存储,为其他应用所用(如谈话记录);如何通过音频进行监控,作为视频监控的有力补充(通过声音异常,发现警情),以上种种应用是录音系统要解决的核心问题

3.3.6.2.     系统拓扑

3.3.6.3.     系统要求

l  单服务器可实现1-300路音频同时存储转发的功能,支持多台服务器级联扩展,使设备接入量无限扩展。

l  16K-48K音频高保真采样满足不同客户对音质的需求

l  可实现互联网语音传输功能和云存储功能。满足客户不同网络的音频应用

l  可精确控制单台设备的工作时间,可实现全时录音、定时录音、事件录音等录音方式。

l  当管理服务器或设备断网可实现内置SD卡脱机录音方式,保证数据的完整性。

l  实现1-40分割画面音频点击后实时监听,每个分割画面采取声波的方式显示,分割窗口内容可显示实时分贝参数,单击后选择参数设置可设置前端设备增益、报警分贝、录音方式和时间等参数。

l  声控报警提示功能,当前端设备音频高于设定值时,自动弹出并提示当前报警设备的实时声音和图像。

l  客户端SDK,可允许其他平台调用所有设备的实时音频信号和报警、在线、呼叫等状态功能.

l  10段EQ均衡设置,可对每路音频单独设置均衡数据,针对不同环境采用不同的处理方式,达到用户最满意的效果。

l  可视化管理界面,用户可通过客户端操作界面一览所有设备的在线及工作状态。

l  动态降噪算法,可强力消除或减弱特定的背景噪音和动态噪音。

l  设备自动巡检:网络音频监控智能宿管系统采用自动巡检报障设计方式,实时对设备系统运行情况(设备掉线、SD卡读写异常、采集端异常等)进行轮巡检测,提高维护效率,降低设备维护成本。

l  客户端自动升级:设备通过平台客户端自动升级技术可以有效解决大量用户客户端同步升级的问题。

3.4.  智慧监室管理系统

3.4.1.     系统概述

针对被监管人员的管理是看守所工作的重中之重,除了谈话教育、巡视等主动管理,被监管人员发起的诉求,如:就医、购物、约见、点名及信息发布等也是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常规的管理模式存在身份确认手段匮乏,信息登记繁杂,准确性和及时性较差等特点,使得监管管理工作效率大打折扣,同时民警的惫懒心理也客观存在,记录不全、处理不及时的情况无法得到监督。

鉴于此,看守所将建立一套监室信息交互系统,在体现对被监管人员合法权益的保护和尊重的同时,也使得民警业务管理得到便捷,辅助民警高效准确的开展管理工作,展示监管民警的良好形象,真正实现监管手段的信息化。

3.4.2.     系统分析

系统可通过监室信息交互终端、监室信息管理终端进行操作,操作后信息通过公安智慧监管实战平台记录相关事件,并同时联动相关安防系统,告知相关岗位人员,(如:被监管人员出现就医情况,平台可将该信息推送至该驻所医务人员。)

3.4.3.     方案设计

3.4.3.1.  系统组成

本系统包含监室内监室信息交互终端、监室外与监室信息管理终端、电源控制器及后端管理软件,规范流程为被监管人员首先刷人脸或按指纹确认身份,然后选择发起诉求(约见所领导、约见检察官、就医申请、购物消费、点名、值班安排)或查询信息(监规监纪查询、被监管人员权利义务查询、每周食谱查询、代购物品清单查询、生活作息安排查询、监室考评查询)。选择诉求类型,并录入诉求详情后提交,管理民警可通过后端管理软件接收并查看被监管人员诉求,进行后续处理,最后将处理结果录入该条记录进行完善。

管理民警可通过前端监室信息管理终端或后端管理软件编辑维护公告信息,包括:监规监纪查询、被监管人员权利义务查询、每周食谱查询、代购物品清单查询、生活作息安排查询、监室考评查询。可通过后端管理软件发起点名,被监管人员在室内智能终端上刷人脸或按指纹确认身份,完成点名。

3.4.3.2.  系统架构

智慧监室管理系统架构图如下所示:

3.4.3.3.  系统部署设计

看守所:监室外部署监室信息管理终端软件及硬件共计48套;监室内部署监室信息交互终端软件及硬件共计48套;在一层监室外部署智能控制器48台。

3.4.4.     系统功能

系统基于人脸、指纹识别技术,采用智能触摸终端结合后端管理软件的方式,实现被监管人员自助消费、点名、个人就诊、预约、通知提醒、法律法规自助查询等一系列自助查询、办理功能。可将被监管人员的诉求管理信息化、规范化,减轻民警工作量的同时,提高科学管理水平。

3.4.4.1.  监室信息交互终端

监室信息交互终端基于人脸、指纹识别技术,采用被监管人员自助办理的方式,实现被监管人员代购、点名、个人就诊、预约、通知提醒、法律法规等一系列自助查询、办理功能。可将被监管人员的诉求管理信息化、标准化,即时接收与应答诉求,提高被监管人员的心情指数。

产品应用

监室信息交互终端部署在监室内,供被监管人员使用,可通过人脸、指纹、虹膜等生物识别技术进行人员身份识别,实现自助点名、物品代购、图书借阅、申述预约、医疗服务、信息确认等个人业务办理;支持监室信息、通知播报、法律法规、权益公开等公共信息查询;同时具备可视对讲、受虐报警等功能。

被监管人员首先刷人脸或按指纹确认身份,然后选择发起诉求或查询信息,选择诉求类型,并录入诉求详情后提交,管理民警可通过后端管理软件接收并查看被监管人员诉求,进行后续处理,最后将处理结果录入该条记录进行完善。

产品特点

1、集成多种生物识别技术,更安全、更高效、更智能;

2、集成多种业务应用,满足被监管人员预约、代购、信息查看等需求,使民警管理监室更便捷、规范;

3、一机多用,可配合其它系统实现监室广播、对讲、报警、监听等功能;

4、采用铝合金机身、防暴钢化玻璃,外观时尚,坚固耐用。

产品功能

基础功能

可视对讲:被监管人员可在终端上按压“对讲”功能键与值班室民警进行单向可视通话,并联动视频。

受虐报警:被监管人员可在发生紧急情况时,按压“报警”功能键,通知值班民警并联动视频。

公共信息

1、消息通知:可查看即时消息、协查通报、提讯会见、违规通报,可进行语音播报。

2、三固定表:显示当前监室内铺位表、值班表、值日表。

3、生活指南:显示当前监室一日作息、每周菜谱。

4、法律法规:可根据监所要求显示相关法律法规。

5、权益公开:可根据监所要求显示相关权益公开信息。

6、帮助:显示设备使用帮助文档,可拓展其它操作说明。

个人业务

1、代购服务:包含物品列表(含生活用品、食品、其它、药品、信件、劳保用品等物品信息)、代购确认、代购记录、账户中心(余额及消费规则提示)。

2、医疗服务:可进行预约医生、自助查询就诊记录和服药确认

3、图书借阅:含图书列表、当前借阅、借阅记录,可在此查看相关图书借阅信息。

4、申诉预约:可对管教、家属、检察官、律师进行预约。

5、收物确认:显示被监管人员家属等寄送的物品信息,对比无误后确认收到。

6、回监确认:对回监室的被监管人员进行身份确认,并记录回监信息。

民警业务

二下监室:管教民警在相关检查结束后,在此对进行身份确认,系统记录民警信息及时间等。

3.4.4.2.  监室信息管理终端

监室信息管理终端基于人脸、指纹识别技术,采用智能触摸终端结合后端管理软件的方式,实现监所各岗位民警对监室信息查看、巡视管理、发起点名、监室出入管理、监室等级评定、违规录入、视频查看、医疗巡诊、谈话记录、监室电源管理等信息化功能,可实时查阅被监管人员的诉求,实现管理的信息化、规范化,减轻民警工作量的同时,提高科学管理水平。

 产品应用

监室信息管理终端部署于监室外,民警通过人脸、指纹、虹膜等生物识别技术进行身份识别,可实现电子水牌查看、人员详情查看、二下监室、巡视管理、人员点名、出入监室管理、等级评定、违规录入、实时视频查看、可视对讲、应急报警、医疗巡诊、送物管理等功能;民警在监室信息管理终端上进行的一切操作,均基于人脸或指纹身份识别之上,利用生物特征识别身份之后,进行的所有操作与之关联。

管理民警可通过前端监室信息管理终端或后端管理软件编辑维护公告信息,包括:监规监纪查询、被监管人员权利义务查询、每周食谱查询、代购物品清单查询、生活作息安排查询、监室考评查询。

监室信息管理终端可对管教、医务、巡控、提押、后勤业务进行协助处理。

管教民警可随时查询和记录监室及被监管人员的动态信息,帮助民警履职。

驻所医生巡诊时可查询和记录监室及被监管人员的就医信息,分级管理各类患病人员。

满足巡控民警查询人员信息,跟踪记录重点风险人员及人员违规信息,巡视点名;记录民警巡视路线。

提押民警通过终端查询待提押人员信息;记录收、提押及开监室门等信息。

方便后勤民警查询被监管人员代购及其家属送物信息,记录发放物品信息。

产品特点

1、集成多种生物识别技术,更安全、更高效、更智能;        

2、集成多种业务应用,满足管教、医务、后勤、巡视等岗位民警即时查看相关信息,实现了解监室情况;

3、一机多用,可配合其它系统实现可视对讲、应急报警、门禁管理、电源控制、身份识别等功能;

4、防暴钢化玻璃,外观时尚,坚固耐用。

产品功能

基础功能

可视对讲:民警可在终端上按压“对讲”功能键与值班室民警进行双向可视通话,并联动视频。

应急报警:民警可在发生紧急情况时,按压“报警”功能键,通知值班民警并联动视频。

公共信息

监室首页:显示监室管理民警信息、监室动态信息、当前待办信息、岗位协同作战信息,当前登记民警(不同岗位民警具有不同首页功能菜单)、当前时间等信息。

监室动态:显示有三固定信息、外出人员、新进人员、患病人员、待出所人员、超期羁押人员、械具加戴人员、三日内违规信息,同时可查看人员标签(重点、违规、外出、风险等)。

人员详情:显示有被监管人员详细描述,如风险趋势、调监记录、办案提审信息、会见信息、健康状况、谈话教育、评估记录、购物信息。

管教管理

谈话教育:当民警需要现场谈话时,可选择人员进入谈话页面,可对谈话类型、谈话结果进行选择,同时谈话过程实时录音存档。

异常录入:当发现监室人员有异常需要持续观察时,可对异常情况(类型、发生时间、说明等)进行录入,信息推送其它岗位协同处置。

 

械具管理:可对当前监室械具进行管理,可选择人员加戴械具、解除械具、增加或减少加戴时间,同时可查看当前人员加戴械具记录。

点名管理:用于早查房晚及被监管人员值班点名,民警发起点名,被监管人员在监室信息交互终端上通过人脸或指纹识别身份,可证实是本人操作,实现点名,同时可对点名结果进行查看、分析统计。

违规处理:可实时处理其它岗位推送的监室或被监室人员违规事项,同时返回处理结果。

会见记录:可查看当前监室被监管人员的会见信息。

待办事项:可查看和处理当前监室的相关事项。

巡控管理

违规录入:可对当前监室内的违规人员进行信息(含违规类型、违规时间、违规等级、违规原因)录入,信息推送至其它岗位协同处置。

异常录入:当发现监室人员有异常需要持续观察时,可对异常情况(类型、发生时间、说明等)进行录入,信息推送其它岗位协同处置。

巡视点名:巡控民警可在巡视过程中选择监室发起点名,被监管人员在监室信息交互终端上通过人脸或指纹识别身份,可证实是本人操作,实现点名,同时可对点名结果进行查看、分析统计。

我的巡视:可对当前巡视情况进行查看。

医疗管理

巡诊登记:医疗民警可对被监管人员进行一般病号或重病号医疗登记,记录就医人员、患病类型、是否出所就医、是否现场司药、药品类型、计量、用法及说明,同时,医护人员可通过终端查询各监室被监管人员用药情况,发药过程中可通过终端查询被监管人员基本信息,如照片、姓名、年龄等核实用药人员身份,用药完成后可记录用药情况。

巡诊记录:可查看当前巡诊记录,包含有巡诊情况、巡诊时间、巡诊医生、巡诊地点及相关统计图表。

后勤管理

物品清单:可查看当前监室人员代购物品的详细信息。

3.4.4.3.  电源控制器

基于监所网络对监室进行电源管理,提供多个强、弱电电源通道,可以对整个监室的电视机、电灯、电扇、监室信息交互终端、监室信息管理终端、对讲分机、电教模块、摄像机等设备进行供电,同时管理民警可通过监室信息管理终端、指挥调度平台对接入电源管理模块的用电设备进行电源管控,可实现定时上电、分布上电及关电,实现监区电源的智能管控。

3.4.4.4.  后端管理

总控值班室管理民警配备本系统,对室内智能终端进行管理,对产生的信息进行接受、反馈及维护。

权限分配

后台管理提供权限分配功能,可对所内民警账号进行授权管理。

管理设置

提供对本系统的基础信息设置功能,包含看守所编号设置,监区监室设置,用户权限划分,终端与监室对应设置,信息发布管理,作息制度发布等。

设备管理

设置室内智能终端的IP地址,房间号信息等。

前端管理

可对室内智能终端对应的功能进行管理,接受消息,设置管理内容等。

3.5.  AB门管控系统

3.5.1.     系统概述

为确保监所安防建设安全稳定,实现物防、技防、人防三道防线的有机结合,采用人脸识别技术,针对看守所构建了高度可靠的通道(如AB门、通道等)出入人员身份识别,严格控制出入人员的身份,防止犯人逃跑或外部人员非法进入等。    

系统通过人脸识别技术对身份识别状态进行实时监控,可以实时地显示所有门的开关状态,进出记录包含警号、姓名、所属部门、人脸识别比对结果、是否允许通过等信息,同时也可以实现对人员的区域定位管理功能。

3.5.2.     系统组成

AB门管控系统包含有监区AB门人脸识别管理系统,具体如下:

AB门人脸识别管理系统:AB门是看守所的重要防线,应当落实“联动、封闭、通视”标准要求,在AB门处设置人脸识别仪,对进出人员进行身份识别,在人行通道AB门之间加装设置全封闭立式辊闸门,人脸识别终端等设备,完善人员安全检查设施,严防在押人员盗卡骗逃出监的情况发生,同时在人行通道按照查人、查证、查信息“三位一体”要求,实现由武警监门哨兵控制,一人一验证、一人一开门、一人一放行,同时在A门外、B门外各部署一台人脸抓拍摄像机。

3.5.3.     系统设计

根据监所实际情况,在看守所AB门通道内部署1套一进一出双向全封闭立式辊闸门,实现通道的全封闭管理并部署2台单门控制器,同时在后台部署一套AB门管控应用软件:在闸机处配置2台人脸识别一体化终端,对进出人员进行人脸身份比对,一人一闸(验证不通过无法手动开门);

在AB门处部署AB门互锁门禁控制器及配套4台人脸识别终端,用于值班武警、民警验证来访人员身份后手动开门(验证不通过无法手动开门)。

3.5.4.     系统功能

身份识别功能: 利用人脸识别技术,构建高度可靠的看守所大门出入人员身份识别,严格控制出入人员的身份,防止犯人脱逃和外部人员非法进入。

AB门双门联动互锁: 看守所监门哨安装AB门双门联动互锁系统,即对监门哨AB门实现严格控制人员进出的通道上安装双门互锁门禁系统,控制权由监门哨武警控制A门,看守所控制B门。当人员通行B门时,AB门都处于关闭状态下,可以采用刷卡、指纹或人脸识别的方式确认身份,此时A门完全处于闭锁状态用钥匙也不能打开;到达A门在B门处于关闭状态下,在A门处刷卡或指纹或人脸识别后,该人员信息同步传输至后台软件监门哨武警显示屏上供哨兵确认,哨兵辨认现场照片和数据库照片及其它个人信息一致后手动按钮开启A门放行;同样从A门出来也是一样的流程。

3.6.   被监管人员防误放系统

3.6.1.     系统概述

监所AB门是干警出入、被监管人员押送、货物运输的必经之路,是监所内部与外界连通的唯一通道,也是被监管人员逃跑的途径之一,安全防范不可忽视。针对监所当前的实际情况,每天进出监区的人员相当频繁,给监管带来了极大的管理难度。按照公安监所执法与管理法规、规范,结合监所实际管理情况,建立一套依托人脸+指纹自动比对技术的防误放系统,用于被监管人员在处置出所、提讯出所、出所就医、提押、还押过程中的身份核对及辅助完成信息核对工作,有效避免同名同姓或疏忽等造成的误放情况,规避办案失误,提高工作效率。

3.6.2.     系统分析

通过所内已录入的人脸库、指纹库等对被监管人员进行生物识别,同时将比对结果通过公安智慧监管实战平台推送至民警处,方便民警对被监管人员身份进行再次比对核实。

3.6.3.     方案设计

3.6.3.1.  系统组成

被监管人员防误放系统由防误放管理软件和防误放终端组成,用于进出人员人脸+指纹识别比对,与数据库比对成功后可发送比对结论至终端进行实时显示,并记录出入数据.

3.6.4.     系统功能

防误放重点掌控被监管人员进出所和进出监室身份核对等信息,防止误提或误放等操作。防误放系统核对的信息可与平台联动,有效监控被监管人员活动动态,进出所和进出监室等记录信息可实时在监室信息管理终端及平台中查看。系统通过对被监管人员指纹、人脸比对,实现对提押、还押的信息登记确认工作,并自动上传至监所违法犯罪人员信息系统.

出监身份核对:事由选项进入身份核对界面(事由:所外就医、指认现场、外出探亲、律师会见、家属会见等),刷卡或指纹核对信息,核对成功或失败信息与平台联动。

比对成功后显示民警图片、姓名、警号、岗位及被监管人员姓名、监室号、出所事由。

民警通过人脸或指纹确认被监管人员身份信息,确认后监所智能终端均能查看外出状态。

回监身份核对:选择回监选项,刷卡或指纹核对信息,核对成功或失败信息与平台联动。民警通过人脸或指纹确认被监管人员身份信息,确认后平台能查看外出记录。

3.7.   访客管理系统

3.7.1.     系统概述

访客管理系统实时采集共享被监管期间来访、探视、送物等社会关系人员的信息数据,并在监所执法管理平台中建立被监管对象被监管期间对其社会关系来访生成关联信息。信息采集时即与在逃库、人口库、重点人员库、违法犯罪人员库等相关系统平台比对,重点对象来访实时给出预警信息,为确保监所安全提供前期研判。

3.7.2.     需求分析

根据监所需求并结合现场实际情况,系统应满足如下需求:

1.  实时采集共享被监管期间来访、探视、送物等社会关系人员的信息数据。

2.  信息与执法管理平台信息对比,实时预警。

3.7.3.     方案设计

3.7.3.1.  系统组成

访客管理系统由访客管理服务器、访客管理软件、访客信息采集终端组成。

访客信息采集终端是多种设备的集成产品,包含了身份证阅读器、证件扫描仪、IC卡发卡器、抓拍摄像机等。

3.7.4.     系统功能

1)二代身份证阅读功能

可以通过产品内置的身份证阅读器验证、读取二代证的信息,直接把身份证中的相关信息读入系统内(该模块由公安部统一发放,假证信息无法提取)

2)证件扫描验证功能

通过证件扫描仪或身份证读卡器,直接读取一代身份证、二代身份证、驾照、护照、军官证、港澳台通行证等有效证件的相关信息,无需来访人进行手写,有效地保证登记信息的正确性

3)登记抓拍功能

能够在登记过程中通过摄像头对访客进行抓拍,并将抓拍照片进行保存,便于突发事件发生后门卫工作人员快速辨认访客。

4)操作简单方便

电阻/红外触摸屏,灵敏度高,操作简便;用户界面简洁,使用工作人员熟悉的业务流程、提示用语和操作方式,方便用户快速完成业务处理。

3.8.   监管微服务系统

3.8.1.     系统概述

监管微服务是“互联网+”与监所领域深度融合的产物,是实践“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的成果,充分体现在向科技要警力,向科技要效率,向科技要安全,向科技要便利等方面上。

监管微服务利用互联网与监所日常业务应用相结合,为监所提供预约、消费、财务管理、寄钱寄物管理、警务公开、被监管人员需求告知等服务。为被监管人员家属提供了以网银、微信等互联网手段的便捷在线寄钱,亲属信息查询、向家属推送监所通知通告以及被监管人员需求信息(衣物等)、会见预约等一系列便民服务。

3.8.2.     系统分析

微监管服务系统主要为满足实现如下功能:

信息化建设将有助于监所管理效率的提升,减轻工作负担,同时也将对管理中的执法细节进行记录,增强民警的规范执法,推进监所依法管理。收集被监管人员的互动行为数据,为以后的工作提供数据性参考。为社会提供更多的服务,实现智慧化监所管理。

在服务监所管理的同时,信息化建设也将为被监管人员及其亲属带来便利。

随着监所信息化建设的开展,律师会见预约、家属会见预约排队自动化,在遵循法律法规前提下,增加与外界的互动、心理健康引导、提供法律申诉渠道、便利快捷的购物、法律法规学习等,有效提升被监管人员帮教效果。

3.8.3.     方案设计

3.8.3.1.  系统组成

监管微服务系统架构主要包含公安网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互联网系统包含了监管微服务手机端APP、微信端,通过“边界安全接入平台”审核认证与公安网监所执法管理平台、智慧监所实战管理平台(可能部署局域网)数据实时对接;其中系统组成部分为:微信公众号、手机终端、移动警务终端、监所执法管理平台、智慧监所实战管理平台、监室信息交互终端、监室信息管理终端;

3.8.4.     系统功能

3.8.4.1.  家属移动端相关功能(微信)

1.  亲属注册

家属登录账号注册内容包括:用户登录名、姓名、用户类型、电子邮箱、身份证号、QQ、登录密码、手机号、个人身份证照片、人人照片、被监管人员编号、姓名、与被监管人员关系等;提交后台审核,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其他功能操作。在账号注册完成前需要对手机号进行短信验证码验证。

2.  亲属在线寄钱

监管微服务平台提供在线寄钱的便民服务,亲属登陆平台建立与被监管人员的关系后,即可选择支付平台完成在线寄钱,具备操作简便、快速到账等特点;寄钱成功后,可在微信端查询被监管人员的账户余额数据。

为方便被监管人员亲属操作,平台提供多渠道的寄钱方式:微信、银联、支付宝、支持银行转账。

3.  会见预约

家属会见预约需要用户选择被会见人所在的监所、与被会见人关系,输入被会见人姓名、身份证号码,还可增加会见人,需要录入会见人的姓名、身份证号及与被会见人关系等内容,录入完成后提交申请。

4.  预约撤消

如提交的预约会见申请已被审核通过,用户登录时可以在个人主界面显示。如会见申请人无法按时前往会见,可在预约会见日期前一日工作时段内通过本平台撤消预约,逾期将不能办理撤消。

未及时办理撤消,且在预约会见时间后2小时内仍未到看守所办理律师会见登记的,看守所有权另行安排,且系统记录会见申请人违规一次,违规累计3次后,系统可停止办理该用户6个月的网上预约申请。

5.  会见通知

监所通过监管微服务管理后台利用短信、微信等信息通道给亲属手机端,推送会见通知和会见注意事项。

6.  自助会见

预约成功后,会见信息推送到自助提审会见终端。家属来所通过自助会见终端办理会见手续。

7.  信息公开

亲属通过监管微服务的微信端,在互联网上实现在线寄钱的同时,还可实时掌握包括被监管人员健康状态、最新动态、消费记录、需求告知等亲属信息;另外,还可直接查询监所公告的信息,如存钱寄物细则,会见流程、法律法规等信息;

3.8.4.2.  律师移动端功能

律师可通过会见预约平台进行网络预约,选择监所、被监管人员及预约时段后,获取预约号,完成预约;律师在预约时间前往监所验证身份、自助办理会见手续等待安排会见,提高会见预约效率,省去现场排队带来的不便。

1.  律师注册

律师登录账号注册内容包括:用户登录名、姓名、用户类型、电子邮箱、身份证号、执业证书号、事务所名称、事务所电话、QQ、登录密码、手机号等、被监管人员编号、被监管人员姓名、上传个人身份证照片及律师执业资格证书,提交后台审核,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会见预约。在账号注册完成前需要对手机号进行短信验证码验证。

2.  律师预约

进入预约登记界面,可以在该界面中对已实施过律师会见绑定操作的被关押人员会见预约,可以选择会见日期及时段(系统自动过虑节假日),及增加律师,需要录入律师的姓名、身份证号等内容。

律师会见绑定需要律师在办理第一次网上预约时,对被会见人所在的监所、会见人的姓名与身份证号码进行录入,并上传《委托书》或《法律援助公函》,录入完成后提交申请,并需要在会见时将相关文书交监所进行原件确认。一名被关押人员最多只能绑定2名委托律师,且涉嫌同一案件的多名被关押人员不得同时绑定同一名委托律师。

3.  预约撤消

如提交的预约会见申请已被审核通过,用户登录时可以在个人主界面显示。如会见申请人无法按时前往会见,可在预约会见日期前一日工作时段内通过本平台撤消预约,逾期将不能办理撤消。

未及时办理撤消,且在预约会见时间后2小时内仍未到看守所办理律师会见登记的,看守所有权另行安排,且系统记录会见申请人违规一次,违规累计3次后,系统可停止办理该用户6个月的网上预约申请。

4.  会见通知

监所通过监管微服务管理后台利用短信、微信等信息通道给亲属手机端,推送会见通知和会见注意事项。

5.  自助会见

预约成功后,会见信息推送到自助提审会见终端。律师通过自助会见终端办理会见手续。

3.8.4.3.  微服务后台管理相关功能

1.  注册审核

审核家属以及律师的信息,并将审核结果推动到移动端,

2.  会见审核

各监所负责审核各自的预约申请,对申请应及时批复,对符合会见要求的允许会见,对不符合要求的申请,予以拒绝,但需要说明原因。系统还可将审核结果推送到移动端。

3.  消费信息管理

被监管人员基本信息、余额消费信息;被监管人员亲属认证审核及已认证亲属充值信息管理,还包含消费冻结、消费额度限制等其他功能。并将消费信息推送到移动端。

4.  寄钱寄物管理

提供更加便捷的寄物寄钱功能,管理被监管人员账户,查询寄钱寄物信息。

5.  财务管理

被监管人员消费、寄钱信息汇总,可根据监区、监室或被监管人员汇总指定时段内的寄钱、消费数据及明细,并将被监管人员财务信息推送到移动端。

6.  信息发布管理

发布微信端可以查看的各类公开信息,包括被监管人员余额信息、消费明细、被监管人员关押动态信息、在线寄钱说明、法律法规、会见流程等。

7.  日志管理

商品销量日志:提供商品实时销售数据,分析热销商品,为采购提供依据;

被监管人员购买日志:被监管人员购买商品数据,可根据时间段、监区、监室等角度查询;被监管人员消费金额、次数统计,支持导出报表;

亲属寄钱日志:被监管人员亲属寄钱明细与数据汇总,支持导出报表;

日志管理:包含日志信息、日志查询。

3.9.  公安监管移动警务系统

3.9.1.     系统概述

移动警务通系统为公安监管行业提供一种高效的移动警务应用解决方案。利用移动网络,通过手机客户端软件、终端授权等接入警务通后台管理系统,构成完整的公安监管执法办公网络。公安移动警务终端通过高速数据通道从移动应用平台接入,数据通过隔离边界,进入公安内网获取所需数据。该系统具有访问灵活、快速、安全的特点,设立专用APN接入点,对手机号码、警号认证鉴权,保证访问用户合法性,通过内网数据传输与公网完全隔离,保证数据安全性。

整个建设综合三个部分内容:专用APP开发及后续升级、移动警务通及附属硬件、民警套餐资费。移动警务通可采用主副卡模式,主卡只在监所外使用,不受监所规范要求限制。副卡为监区专用数据卡,只在监所可访问特定功能,并满足监所日常管理要求。

3.9.2.     系统分析

本系统民警分岗位行使相应的管理工作,处理数据上传至公安智慧监所实战管理平台,为大数据分析研判提供数据方案设计

3.9.2.1.  系统组成

监所移动警务通系统由民警专用警务通设备(手机或平板)、监管警务综合平台、NFC标识及移动信号处理设备组成,警务通设备通过警用边界网关与公安内网互联,实现数据交互,同时确保通讯安全。

本项目中,不同岗位的民警手持开通相应权限的警务通设备(手机或平板)进行日常管理工作,在不同的区域设置NFC标识,通过警务通设备可了解实时信息,便于开展工作。

后台:在机房设置移动警务系统应用服务器,实现数据处理、交换等功能;

民警:民警手持开通相应权限的警务通设备(手机或平板),实现相应岗位的管理功能。

3.9.3.     功能

系统根据所属的权限的不同,分为以下几大类别,具体如下:

管教通

谈话教育:管教民警在谈话时录音,上传至后台服务器,帮助管教记录回忆与每个被监管人员的谈话内容。

二下监室:按照公安部相关批文将管教民警每日二下监室分为七个步骤:体表检查、违规处理、重点人员检查、戒具检查、内务及违禁品检查、室内设施检查、日记载及小结录音。

安全评估:评估所内每个被监管人员的潜在风险,根据各个评分项计算总分值,方便所领导评估出各个被监管人员的风险等级。

医务通

辅助医务人员查询所内被监管人员历史病历、开药、发药等,并能够配合交互终端实现用药确认。

巡诊打卡:医务人员在巡诊时,可通过每个监室门外的NFC装置进行打卡,后台自动记录巡诊监室号,打卡时间,打卡人等信息。同时前端APP显示该监室人员以及人员状态(是否重病号),可以查看重病号病情及用药情况。

异常登记:医务人员巡诊时,发现监室内人员身体不适,可以进行医疗巡诊异常登记。如需现场司药的,登记司药发药信息,监室交互终端提示服药信息以及服药确认。信息同步到监管执法管理平台。

巡控通

违规、异常登记:显示所选监室的历史违规及处理情况,巡视民警可以录入人员违规、异常信息并发布给相关岗位。

移动巡更:可以根据各个巡视民警分配巡视路线进行各个点位NFC巡视签到,同步上传并生成巡视报表。

监室动态:巡视民警可以查看当前监室新入所人员、一二级风险人员及被监管人员情况。

故障报修:巡视民警可以录入当前监室其他设备的报修信息。

提讯通

帮助提讯民警提押被监管人员,极大的防止了漏提误提,漏押误押。

提讯通知:可接收前台发布的提人通知。

履职签到:监室提人签到、出入提讯会见室签到、带回监室签到。

领导通

领导办公:领导进入领导办公,显示领导待办事项,进行办理。

所内信息:显示所内今日信息(包括:今日新收信息,在押动态信息,值班信息,交班信息)。

通知发布:发布通知给各岗位民警,系统自动发送到各岗位人员手机APP以及执法管理平台。

我的办公

工作待办提醒:所内未完成工作及待办事项提醒。

值班管理:可以显示本星期内的交接班人员,交接班时间以及交班的注意事项。

三固定表:民警可查看各监室被监管人员的铺位、值班及值日信息。

信息检索:可以通过输入被监管人员的姓名,人员编号,番号进行模糊查找,查看被监管人员基本信息、案件信息、违规信息及所内其它业务信息等。

数据对接

建立手机APP,移动交互终端,执法办案平台数据数据交互机制,确保数据及时交互,满足业务需求。

3.10. 民警巡视管理系统

3.10.1.     系统概述

民警巡视管理系统能有效地监督和管理巡逻情况,可以准确地记录巡逻人员的巡逻时间、次数及线路,且具有布线灵活、操作简单和针对性强的特性,对于监督、规范和提高公安机关治安巡逻工作极具借鉴价值。同时,系统能够依托计算机信息网络,做到资源共享,具有极强的生命力和广阔的发展空间,正是新时期公安机关加强对巡逻防范工作的有利载体。

民警巡视管理系统的应用,极大地调动了民警的工作积极性。发挥“电子督察”的作用,将巡视工作置于现代科学技术的监督之下,通过科学、严格、有效的考核,彻底改变了“巡与不巡一个样,巡多巡少一个样,巡与不巡没人知道”的被动局面,激发了民警的工作自觉性和主动性,确保了各项巡逻防范措施切实落到实处。

系统的建立,使巡逻防范工作更加科学合理,防范水平趋于平衡。通过对巡更点的科学设定,进一步提高了巡逻的工作效率,减少了民警的工作强度,节省了警力。

3.10.2.     系统组成

巡更系统由巡更读头、监室智能控制器、管理机(电脑)、管理软件等组成(如图),系统采用指纹或巡更卡作为民警巡更牌,巡更读头作为巡更点,巡更员携巡更牌到各点巡视。巡更点读取有关信息,实时上传至管理中心电脑,实时显示巡更员的巡视过程,并提供相关数据分析,存档。可联网、实时信息反馈。管理中心在联网后,可直接查询巡更情况,有效地加强对安全工作的管理。

3.10.3.     系统功能

民警巡更功能:

民警巡视管理系统用于提示、记录和考核值班民警的巡视工作实现如下功能:

(1)系统具备制定巡视计划、路线、时间等功能,并自动记录值班人员巡视时间和次数。

(2)具备查询、统计、打印等功能。

(3)巡视系统能与总队、支队督导平台进行联网,统计上报监所巡视工作情况。

3.11. 电化教育系统

3.11.1.   系统概述

电化教育系统以下简称电教系统,是监管中心等监管场所对被监管人员进行宣传教育的重要传播媒介和工具,也是监所安全技术防范系统必不可少的组成部分,同时也显示监所硬件的完善程度,系统利用多媒体和通信技术手段,对被监管人员进行广播宣传、电视讲座教育,促进被监管人员的思想改造,使其能够重新融入社会,成为对国家和社会有用的人。

3.11.1.1.     需求分析

该系统主要功能是满足对被监管人员进行宣传教育,促进被监管人员的思想改造的要求。

1、系统设计一套或多套自办节目,通过DVD机或录像机播放大楼内部录制的各种节目,通过邻频调制处理后以模拟节目方式播放给各路终端。

2、接入有线电视网,节目源由当地广播电视局确定。

3、预留宣教接口,当上级管理单位开展宣教活动时,可实时接收节目并转播至每个监室。

3.11.1.2.     系统组成

监所电教系统由以下四个部分组成:

一、前端音视频输出设备:含电教终端模块、液晶电视以及监室信息交互终端;

二、后端管理控制设备:含管理电脑、电教管理软件、电教管理服务器、电教流媒体服务器、音视频编码器和调音设备;

三、后端节目源设备:含DVD、有线电视机顶盒、直播摄像机和话筒;

四、信号传输部分:含网线、HDMI线缆、电源线、音频线等。

3.11.1.3.     系统设计

监所电教系统设置专门的电教室来对各监室被监管人员进行电化广播教育,该电教室用于所内领导进行大课教育和重要讲话,并预留宣教节目端口,当上级管理单位开展宣教活动时,可实时接收节目并转播至每个监室。

看守所:在每个监室内安装1台电视机和电教模块(外置、安装在电视机后面通过HDMI线缆连接电视)。监区设置电教室,设备包含编码器、电视机顶盒、直播摄像机、DVD,调音台、话题及其他相关配件。电教管理软件、流媒体软件,电教管理服务器部署至设备机房。

3.11.1.4.     系统功能

1、电视播放控制:控制终端可随时发送命令单独控制一台或多组房间的电视终端,提供网络全体播放、分组播放、单一播放功能,可以整个监区统一播放相同电视节目,也可针对不同监区、不同监室播放不同的电视节目。(需要后台设备支持)

2、滚动通知显示:可在屏幕底部显示水平滚动文本字符,方便各种需要文字通知场合。可随时通过主控电脑更新显示内容,提供网络全体滚动通知显示,也可针对不同监区、不同监室显示不同内容。

3、具有权限的用户可以远程发布即时的文字滚动信息如通知、信息、管理规定信息等,可远程任意进行临时字幕的插播,紧急通知插播时停止其他功能使用,紧急通知可随时弹出。

4、支持本地视频、音频和图片文件上传及管理;

5、支持电教平台的统一管理,可以手动或定时自动播放电教节目;

6、支持远程音量控制;支持MP4、WMV等普通格式,并可扩展;

7、支持大课教育功能,让领导能对所有监室进行单独或者全部的视频大课教育;

8、支持电教终端模块远程升级;

9、支持远程集中宣教,通过配套的远程宣教平台实现总队、支队及监所多级宣教管理。

3.12. 自助服务系统

3.12.1.   系统概述

看守所提审、会见活动是指公检法机关经检察院批准后到看守所将被监管人员提出并审讯和会见的过程,它是看守所日常业务中的一个重要环节,同时也是保证诉讼、审判等司法程序顺利进行的前提。高效科学地为民警提审及律师会见提供便利是看守所相关管理人员的职责,然而据调查,绝大多数的看守所提审、律师会见管理工作却存问题,这些问题小到提审会见室分配无序、管理混乱、不按提审流程执行等,大到提审对象脱逃等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这些问题的出现导致了不但影响办案效率,同时还对看守所的安全和稳定构成了重大威胁,鉴于以上原因,为辅助看守所守所实现高效科学地管理提审和会见工作,引入自助提审会见系统,可以实时动态管理提审会见信息。

监管场所自助提审会见系统通过外来人员自助预约、自助办理,畅通了外来人员与监管民警之间的信息沟通,提高了协同工作效率;通过对讯问室(会见室)的合理分配,提高了对讯问室(会见室)的科学化、集约化管理。系统创新了监所管理手段,全面提升了监所提讯会见工作效率,有效推动了整体工作的跨越式发展。

3.12.2.   系统分析

根据业主需求并结合现场实际情况,系统应满足如下需求:

1、实现外来人员自助登记、办理提审、会见业务;

2、实现对外来人员身份确认及信息采集;

3、实现对当前业务办理信息进行排队显示及语音提示;

4、实现审讯室、会见室自动或手动分配;

5、实现对审讯室、会见室电源远程控制;

6、实现监所各岗位间的业务信息流转,各智能终端信息推送。

3.12.3.   方案设计

3.12.3.1.     系统组成

系统主要由自助提审会见管理软件、自助提讯办理主机、信息显示屏及管理电脑组成,具体如图所示:

收押大厅:主要是针对外来人员进行提审、会见业务自助办理,身份登记,进行排队等候。

业务窗口:对办理业务人员进行身份再确认、审核及分配房间。

审讯室、会见室:对分配使用的房间进行电源管控,开启或关闭总电源。

监区监室:接收业务窗口推送的提审、会见信息。

提押值班室:接收业务窗口推送的提审、会见信息,民警根据信息进行确认提人。

监所实战平台:实时记录业务信息,并对信息进行推送、流转及存档等。

3.12.3.2.     系统部署

看守所:系统在业务窗口配置1套自助提审会见管理软件、1台管理电脑,在收押大厅配置1台自助提审会见终端、1台信息显示屏,在监区提押值班室配置1台信息显示屏。

3.12.3.3.     系统业务流程

律师会见:点击律师会见图标,进入律师会见界面,读取身份证信息,自动填入律师信息及手动填入其他相关信息(被会见人身份证、名字等),提交会见申请,大厅LED屏自动显示排队号,律师进入排队等候区等候叫号。同时、在微监管进行网上预约的律师,可通过读取身份证信息后直接显示相关信息,律师确认无误后提交会见申请,大厅LED屏自动显示排队号,等候区等待叫号。

公安审讯:点击公安审讯功图标,进入提审界面,读取身份证信息(警官证等),录入被审讯人员基本信息后,提交会见申请,大厅LED屏自动显示排队号,等候区进行排队等候叫号。

家属会见:家属可通过自助办理会见终端登记相关信息(也可以直接至前台办理会见信息登记),点击家属会见图标,录入相关信息,包含:家属身份证信息(读取身份证和手动录入信息),实时拍摄人脸照片(必选)、会见对象(被监管人员)身份证号或监所内(被监管人员)编号,信息录入完整后提交“申请会见”,如当前被会见人员符合要求允许会见,则显示“申请提交成功”会见排队信息直接上传至大厅LED大屏,如不允许会见,可以提交审批申请,点击“申请审批”,审批“同意”则会见办理成功,排队信息进入LED大屏, “不同意”则反馈审批结果致前台处,家属可自行咨询。家属根据大屏显示的排队信息等待广播叫号。听到广播叫号后进入相应的会见坐席等待会见。

前台窗口:前台自助提审会见模块显示所有登记信息及排队列表,系统根据家属会见室(座位号)、律师会见室、审讯室的空置情况进行人工分配,并通过管理主机进行叫号(语音播报),听到叫号人员至前台提交相关证件,前台软件点击“分配房间”开启关联审讯会见室供电,根据类型启动相关设备。

提押值班室:当办理主机及前台窗口处软件录入信息并提交后,允许会见信息可通过后台直接推送至提押值班室显示屏、移动警务端、监室信息管理终端内,民警根据信息进行提押工作。

审讯、律师会见结束后,通过审讯室、律师会见室相关设备(对讲分机或结束按钮)提示系统审讯或会见结束,收提押民警接收收押信息及语音播报后,前往相关审讯室或律师会见室提人,待收提押民警在监室信息管理终端上验证了“回监确认”后,系统自动显示“被监管人员回监确认完成”,本次自助业务结束,来访人员至前台取证,值班人员通过查看现场视频,无误后退回民警、律师及家属证件。

视频会见:在视频会见室配置家属端视频会见分机,在监区视频会见室配置被监管人员端视频会见分机,当家属自助办理(或窗口办理)成功后,进入视频会见室根据系统分配的分机设备号进行会见,会见设备使用时,需对使用人员通过人脸识别进行身份确认,无误后进入视频会见界面,民警在后端通过管理主机对会见过程进行管控。

3.12.4.   系统功能

自助办理:来访人员可自助办理审讯、律师会见、家属会见业务,节省监所警力,提高业务办理能力。

自助排队:可实现业务办理自动叫号,规范管理。

业务审核:对当前办理的业务进行审核,确认是否可进行提审或会见。

信息联动:可对业务信息推送至值班室、监室,实现业务信息数据同步推送,各岗位民警协同作战。

状态提示:显示审讯室、律师会见室使用状态,确认房间是否空闲。

电源管控:民警可远程开启和关闭审讯室、会见室电源,节约经费,减少资源浪费。

信息管理:系统自动记录、存储、汇总每天的会见、提审记录,并自动生成报表。

3.13. 警务公开系统

3.13.1.   系统概述

警务公开是指在行使国家公权力的过程中,除法律规定的特殊情况外,依照法定程序,向社会公众公布与警察职权有关的事务和活动并置于社会、权利人关注和监督之下的一种制度。

3.13.2.   系统分析

根据监所需求并结合现场实际情况,系统应主要满足如下需求:

1.  播放监所信息、法律法规、办事流程、民警信息文字通知等信息。

2.  被监管人员信息查询。

3.13.3.   方案设计

3.13.3.1.     系统组成

警务公开系统由前端立式触摸查询屏、后端管理平台组成。

3.13.3.2.     系统部署

看守所:1块LED电子显示屏(收押大厅)、1台警务公开查询主机(收押大厅)、1套警务公开管理软件;

3.13.4.   系统功能

在接待大厅设置触摸屏用于被监管人员家属查询相关法律规定、被监管人员消费记录、物品价格公示、预约会见、民警信息公开、驻检信息公开、监督员信息公开、民警评价及投诉方式等信息。

3.13.4.1.     警务公开

监所简介:可通过视频、文字、图片等方式查看本监所的基本信息、规章制度等。

办事流程:可查看本监所的各种办事流程,如会见流程、财物收取流程、财物退还流程、诉讼流程、身份标识码申请流程等(各类办事流程,以流程图形式展示)

监督投诉:介绍本监所的监督投诉流程及投诉方式,包含特约监督员、投诉方式。

法律法规:展示一些法律法规信息,同时信息亦可由被监管人员在监室内通过智能交互终端查看。

民警信息:介绍本监所民警基本信息,包含民警介绍、值班民警等。

看守所信息:展示本监所被监管人员可能送往的监狱的基本信息,包括电话、地址等。

3.13.4.2.     信息查询

被监管人员基本信息:可根据被监管人员“唯一识别码”进行被监管人员的基本信息的查询,“唯一识别码”将由所内民警核实家属身份信息后,以短息或者当面告知形式给予。

被监管人员消费信息:可根据被监管人员“唯一识别码”,可查询被监管人员消费的商品信息。

商品信息查询:可根据被监管人员“唯一识别码”,查询商品信息。

本周菜单:可查询本周安排的监室菜谱信息

3.13.4.3.     诉讼帮助

法律援助:可展示相关律师的信息,如擅长专业等。

律师事务所信息:可展示相关律师事务所名称。

3.13.4.4.     管理入口

被监管人员姓名查询:通过值班民警口令查看被监管人员信息。

提审排队信息:可实时显示会见人(律师、检察官、办案单位、家属)的排队信息。

3.14. 监所电子水牌系统

3.14.1.   系统概述

系统以监管信息系统为基础,结合公安智慧监所实战平台,从中提取相关数据,取代现有纸质或手写白板的水牌,以电子化方式实现值班室对重点人员、违规人员等重要被监管人员情况的掌握,值班室民警通过直接操作屏幕,可直观的了解监所被监管人员的近期动态信息,解决监所重点管控人员信息更新不及时、信息量少等问题,实现高效管理、实时跟踪、重点关注。

3.14.2.   系统组成

本系统采用数字网络架构, 基于TCP/IP协议,采用网络信息通信技术,通过信息发布屏+平台的方式实现,系统主要由电子水牌软件、触摸屏、平台、水牌软件等组成。

3.14.3.   系统设计

(一)在所内建设监所电子水牌系统1套。

(二)在值班室分别安装触摸屏配合进行电子水牌的实时信息显示。

(三)系统与公安智慧监所实战平台进行实时数据共享。

(四)系统可以实时显示今日被监管人员总数、待办事项提示(包括领导交办、预约信息、医务用药)、可以查看所有出所人员的照片、姓名、监室、出所原因、显示今日值班人员列表、显示重点人员列表、可以查看监室人员列表、可以查看人员基本信息等。

3.14.4.   系统功能

3.14.4.1.     被监管人员总数

可以查看被监管人员总数、男被监管人员数量、女被监管人员数量、重点人员数量、出所人员数量。

3.14.4.2.     待办事项

待办事项提示—包括领导交办、预约信息、医务用药。

3.14.4.3.     出所人员

今日出所人员列表:可以查看所有出所人员的照片、姓名、监室、出所原因。

3.14.4.4.     值班表

显示今日值班人员列表:包括带班领导、值班民警、监控巡视、管工管教、办公室、医务。

3.14.4.5.     重点人员

显示重点人员列表—可以查看人员照片、重大风险等级、姓名、监室号。

3.14.4.6.     监室列表

显示监室号、监室人员数量、未谈话人员数量提示、监室管教民警、监室人员变动。

3.14.4.7.     监室人员列表

可以查看监室人员列表,列表信息包括人员照片、姓名、管教风险、医疗风险、入所/出所/体检人员提醒。

3.14.4.8.     人员详细信息

可以查看人员基本信息,包括人员照片、姓名、监室编号、床铺号、身份、人员编号、档案编号、性别、出生日期、民族、文化程度、证件类型、证件号码、身高、足长、现住址区划、现住址详细、户籍所在地、户籍详细地址、国籍/地区、籍贯、婚姻状况、政治面貌、危险等级、服务场所/工作单位。

3.14.4.9.     未谈话人员列表

可以查看监室未谈话人员列表,包括人员照片、姓名、管教风险、医疗风险。

程度、证件类型、证件号码、身高、足长、现住址区划、现住址详细、户籍所在地、户籍详细地址、国籍/地区、籍贯、婚姻状况、政治面貌、危险等级、服务场所/工作单位。

3.14.4.9.     未谈话人员列表

可以查看监室未谈话人员列表,包括人员照片、姓名、管教风险、医疗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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